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相关规定,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。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一、总体情况
2022年,光明区认真贯彻落实《条例》,根据国办、省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,着力构建全方位全流程数字化的政务公开体系,持续用更有为的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促落实、强规范、提服务、优效能,为光明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提供有力保障。光明区政务公开经验做法获国办《政务公开工作交流》宣传推介。
(一)主动公开
2022年光明区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总数达14805条,其中概况类信息150条,政务动态信息1344条,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616条。“深圳光明公安”“平安光明”等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505条。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13份,创新政策解读形式,全市率先推出“元宇宙+政务服务”,打造政务服务“数字发言人”生动解读政策,积极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。举办全市首场政府开放日活动,以“线下+线上直播”的形式对惠企政策进行深入解读,助推光明营商环境再优化。
(二)依申请公开
光明区严格按照《条例》及《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》相关规定,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效。2022年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5宗,同比增长30%。通过对办理情况进行分析,主要涉及房地产、物业等民生问题,更多群众想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相关政府信息,保障个人权益。
(三)政府信息管理
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审查程序,层层压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责任。二是组织各部门动态更新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,确保目录类别与“法定主动公开内容”栏目一一对应。三是集中开展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和修改工作,对20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,对39件已过有效期限的规范性文件公布失效,对20件需修改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及相应修改内容予以公布。
(四)平台建设
加强政府网站公开平台建设提升个性化服务能力。对光明区政府在线进行全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,充分兼顾老年人、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信息公开需求,提升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。持续丰富专题专栏建设,2022年共新建合成生物领域政策,光明区惠企专区等7个专题。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,不断提升数字化背景下政府的履职能力。
(五)监督保障
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。印发实施《光明区政策解读规范化工作指引》《光明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工作制度》,从公众需求侧出发,针对依申请公开集中事项,适时调整主动公开范围。探索政务公开、政府网站建设管理、政务热线管理等工作联合考核机制,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区政府绩效评估体系,强化工作责任落实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2022年,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,取得明显成效,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:一是政府网站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升;二是政务公开服务营商环境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。
2023年我区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、光明科学城建设要求,一是加强网站门户建设,在区政府网站版面中针对性地开设主题板块,提升信息发布质量,提高网站访问量。二是以“公开+服务”助推光明营商环境再优化。深化“光明政帮办”政务服务体系建设,进一步增加服务渠道、扩大服务范围、提升服务精细度。立足企业发展需求,探索提供“订单式”服务,深入企业强化惠企政策宣传,推动惠企政策精准落地,以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本机关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〈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国办函〔2020〕109号)规定的按件、按量收费标准,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