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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明区检察院2023年度执行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情况通报

日期:2024年 03月 13日    信息来源: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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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23年,光明区检察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,坚持把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的重要抓手,不断深化教育引导、压实主体责任、加强通报督导,狠抓“三个规定”落实。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光明区检察院2023年度执行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情况予以通报:

  2023年,光明区检察院共主动记录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6件,其中院领导带头填报12件,占比26%。从行为情形来看,不当接触交往5件,占比11%;了解案事件进展35件,占比76%;反映检察履职4件,占比9%;依法监督2件,占比4%。
  光明区检察院将持续加强学习宣传,加大警示教育力度,落实“逢问必录”工作要求,持续抓好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的落实,切实规范司法行为,维护司法公正,让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更有信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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